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28日表示,十年来,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性成就。十年来,生态环境立法实现了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
中国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28日在北京对记者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部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这十年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得到重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得到重塑,是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绩效最为显著的十年。
据介绍,十年来,生态环境标准工作实现了“三个”前所未有。一是标准体系的发展速度前所未有。中共十八大以来不到10年时间,国家发布各类生态环境标准1217项,占50年生态环境标准累计总数的44%;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备案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265项,占50年累计总数的77%。
二是环境质量标准的引领作用前所未有。十年来,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情况发生了根本性、转折性变化。从2013年在重点区域74个城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始,从监测、评价到信息公开,从目标责任到考核督察,使环境质量标准真正发挥了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是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倒逼作用前所未有。大气、水等污染防治法全面强化“超标即违法”原则,加大处罚力度。这些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实施,既大幅降低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也倒逼国内重点行业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同类行业的技术水平。
“环境质量标准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别涛强调,尤其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即PM2.5(细颗粒物)标准。为实施该项标准,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有效推动了绿色发展。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环境准入门槛,有力促进了行业技术进步。目前,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建成。今后,还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