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川
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目前,全国层面规定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在此基础上,各城市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自主确定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和客户可在当地政策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的贷款利率水平。
第一财经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此次政策措施的出台,一是针对首套住房贷款,体现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阶段性政策,在这段时间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可以享受到较低的利率。政策到期后,原有政策将自动恢复。
三是“因城施策”,可以更好地支持城市政府,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调控要求,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
四是针对部分城市,即连续三个月房价环比、同比均下降的城市。根据统计局公布的70个主要城市数据,符合条件的有23个,包括天津、石家庄、大连、哈尔滨、武汉、贵阳、昆明、兰州、秦皇岛、包头、温州、安庆、泉州、济宁、宜昌、襄阳、岳阳、常德、湛江、桂林、北海、泸州、大理。
此外,当地城市政府调整利率下限后,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会进一步下行。如果降低0.5个百分点,对于一笔100万元、25年的房贷,利息总额将减少超过8万元,每个月可少还约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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