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6日发布的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为扩大消费、培育新增长点和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相关产业升级、绿色低碳发展,上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等政策,促进大宗消费。已两次延期实施、今年底到期的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再延期实施至明年底,预计新增免税1000亿元(人民币,下同)。
同时,会议还决定保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其他相关支持政策稳定,继续免征车船税和消费税,在上路权限、牌照指标等方面予以支持。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实施以来,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有效激发了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7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406.8亿元,同比增长108.5%。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今年1-7月,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319.4万辆,同比增长1.2倍。
消费市场释放积极信号,刺激车企加快新能源汽车生产研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婷婷分析,再次延长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执行期限,将持续刺激释放市场需求,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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