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冷厚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冷厚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钱款;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公款送礼,违规使用公车;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本人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冷厚堂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冷厚堂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应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冷厚堂简历
冷厚堂,男,汉族,1954年12月生,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任东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6月任丹东市振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11月任丹东市振安区委副书记;2009年3月任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10月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2014年6月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2014年9月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2015年1月退休。
(辽宁省纪委监委)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