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叫车 飞嘀打车 哈拜出行3家网约车平台接受深圳执法检查

(网经社讯)9月6日消息,当前深圳疫情形势严峻,但仍有出租车、网约车司机不遵守甚至无视相关规定。为此,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联合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公共交通局”),对3家网约车平台及2家巡游出租车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其中,万顺叫车由于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了未按照规定将营运车辆、驾驶员、车辆卫星定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营运数据传送至本市政府监管平台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1万元罚款。

飞嘀打车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3万元罚款。

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执法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开具3份《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共处3万元罚款。

未按照规定将营运车辆、驾驶员、车辆卫星定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营运数据传送至本市政府监管平台,执法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公司开具3份《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共处3万元罚款。

哈拜出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3万元罚款。

未按照规定将营运车辆、驾驶员、车辆卫星定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营运数据传送至本市政府监管平台,执法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公司开具3份《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共处3万元罚款。

世纪星源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2万元罚款。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2万元罚款。

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2万元罚款。

锦航芳都,执法人员认为,锦航芳都公司实施了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1万元罚款。

深圳交通运输执法再次提醒,网约车平台和巡游出租车企业应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按要求上传营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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