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产业委员会等呼吁数字藏品企业自律

(网经社讯)9月8日消息作为元宇宙的代表性领域之一,数字藏品正以前所未有的热度引发广泛关注。但由于目前数字藏品产业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部分企业风险意识薄弱,导致投机炒作、滥用技术、盗用版权、虚构价值、交易不规范、潜在金融化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此,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与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元宇宙智库委员会日前再次呼吁行业自律,并对本机构委员单位提出如下规范性要求。

坚持守正创新,发挥正向价值。数字藏品企业应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充分发挥数字藏品有效确权、数字内容资产化、赋能创作者经济等方面的价值,着力把科技创新转化为数字文创产业的发展新动力,为数字文创作品确权及流转提供创新解决方案,让优秀文化作品能更好触达市场。

强化产业协作,赋能文化软实力。以数字藏品创新业态带动文化产业扩展边界,推动实体产业迭代升级。助力企业扩展业务场景,促进虚实相融、数字孪生,助力实体企业盘活“品牌资产”,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艺术表现形态、文化体验,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用数字科技赋能中国文化软实力。

抵制无序炒作,推动规范发展。提高数字藏品平台的业务准入要求,同时头部企业应起到自律引导作用,平台和发行企业应对数字藏品合理定价,避免过高定价,防止出现严重泡沫。合理设置发售模式,对转赠、内外部流转等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从机制上避免无序炒作现象发生,防范金融产品化及炒作,自觉抵制投机炒作行为、警惕和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坚守合规底线,远离非法模式。发行、销售数字藏品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具备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坚守合规底线和行为红线。积极履行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义务。在未经许可情况下,不为数字藏品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抵制变相代币发行融资(ICO)和虚拟货币炒作等非法金融行为。

据网经社(WWW.100EC.CN)获悉,今年4月,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与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数字藏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自律要求》,以推动我国数字藏品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实践《元宇宙产业宣言》和《元宇宙产业自律公约》,积极响应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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