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18日晚上22时40分许,在新风路往柳邕路方向有一辆小轿车引擎盖未关就行驶上路。
柳南大队立即展开调查,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以及查询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民警查询到当事人何某,并通知其到大队接受调查。
据何某所述,18日晚上十点多,她驾驶车牌为桂BD50***的新能源小车发生故障,电池没电,她便开着引擎盖一边用车载充电宝给车辆充电,一路开回自己所住小区。
通过查询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民警发现当晚何某从蟠龙路沿着天山路、屏山大道、城站路、柳邕路开回自己所住小区,驾驶了半个小时左右。
当民警告知何某车辆行驶途中引擎盖打开会遮挡前方视线,非常危险,易引发交通事故时,何某则狡辩道:
"开车时从引擎盖缝隙中是可以看到前面的,并且有哪一条法规明确说开着引擎盖是不能驾驶的,你说啊,哪一条法规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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